为满足南平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南平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7名。受南平市所辖县(市、区)委托,县(市、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6名,同步参加这次笔试。
(一)笔试
1. 时间和科目
(1)5月21日9:00—11:00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2)5月21日14:30至16:30笔试《专业知识》(客观题)。内容包括各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 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考场设在南平市区(建阳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3. 市属事业单位开考比例
——研究生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4. 受各县(市、区)委托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其开考比例为:
——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上述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其中免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招聘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5. 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我省生源;福建省及设区市级组织的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23日至26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5层4单元B523室南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办理加分手续;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有关具体事项将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各县(市、区)网站公告栏上发布。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本次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加分。
6. 成绩查询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在6月27日后登录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p.gov.cn/)查询;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可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附后)查询,具体以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7. 划定成绩合格线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划定;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划定。考生可在6月30日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具体以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二)面试
1. 面试形式
除部分有特殊要求岗位外,均采取公共题面试(相当于结构化面试)。各岗位的面试形式按各岗位要求进行。
2. 面试的组织
公共题面试工作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有条件的也可委托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市属大中专学(院)校教师片断教学面试,由主管部门负责。
3. 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所报考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而使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毕业(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 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告知,招聘单位也将进行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并报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6. 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笔面试成绩各占比例
笔试专业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含片断教学、才艺展示、技能操作、专业技能面试等。其中部分需要片段教学+技能操作;专业技能+才艺展示面试的岗位,各测评科目分值占面试成绩的50%)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1.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2.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政审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聘用试用期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且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1. 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参加考试者,备考期间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2. 5月上旬将发布考试疫情防控公告,考生必须按照公告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
3. 5月19日(含19日当天)以后,考生还应自行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新冠核酸检测;
4. 考试当天,考生本人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 (纸质、电子版均可)、“福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进入考点应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的,方可参加考试。
5. 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不能按既定时间组织笔试,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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